晨报讯(记者 颜斐)31岁的葛某利用“木马”侵入他人电脑,获取对方某软件源代码,以此敲诈对方200万美元。近日,葛某因涉嫌敲诈勒索罪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被朝阳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晨报讯(记者 颜斐)31岁的葛某利用“木马”侵入他人电脑,获取对方某软件源代码,以此敲诈对方200万美元。近日,葛某因涉嫌敲诈勒索罪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被朝阳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葛某在网上结识了一名与自己有共同爱好的男子冯某,并得知对方在京开了一家做视频转换软件的公司。今年1月,葛某向冯某发了一封携带其所做木马病毒的邮件,成功将木马远程控制程序植入冯某的电脑,造成经济损失达8万余元。同时,葛某通过远程控制程序陆续从冯某电脑中窃取其公司的核心软件源代码,后多次匿名向冯某发送敲诈邮件索要200万美元。今年9月,冯某报案,葛某被抓获归案。